關于調整山西省建設工程計價依據中人工單價的通知
晉建標字[2008]115號
各市建設局(建委),定額(建經站),各有關單位:
隨著新的勞動法的頒布實行,“三農”政策的深入貫徹,社會平均工資不斷增長,勞動力市場供求關系呈現(xiàn)一定程度的供不應求,導致建筑業(yè)勞務市場價格的進一步上漲。為維護建設各方的合法權益,確保工程質量安全,合理確定工程造價,引導我省建筑業(yè)有序健康和諧發(fā)展,經研究決定,在“關于調整山西省建設工程計價依據中人工單價的通知”(晉建標字[2007]54號)的基礎上,對2005年《山西省建設工程計價依據》(包括2005年修繕預算定額)中的人工單價進行再次調整,F(xiàn)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:
一、人工單價30元/工日調整為36元/工日,36元/工日調整為43元/工日,機械臺班單價中的機上人工隨之調整,調整部分的人工費只計取稅金。簽證工建筑安裝工程調整為41.4元/工日,裝飾裝潢工程調整為48.4元/工日,調整后的簽證工不再計取任何費用。
二、人工單價調整后,仍不能滿足實際工程需要的,發(fā)承包雙方可在合同中約定調整。
三、本通知自2008年1月1日起執(zhí)行,此前已經簽訂合同的工程按原合同辦理。
二〇〇八年三月二十七日